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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政策性关停,5 个判断要点|证照齐全就一定能拿到补偿吗?

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作者:圣运律师

证照齐全的矿山遭遇政策性关停,并不代表必然拿到足额补偿,能否取得补偿,核心要看关停的法律性质:是公共利益撤回许可的政策性退出,还是企业自身违法导致的处罚类关闭,二者法律后果完全不同。近年来,出于生态保护、产业整合、重大项目压覆等公共利益原因,大量合法持证矿山被要求退出关停。不少矿山企业老板认为,只要证照齐全就理所应当拿到全额补偿,实务中却经常遇到只补偿设备残值,甚至直接不予补偿的情形。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结合矿产资源相关法律以及最高法矿业权纠纷司法解释,针对矿山关停案件做实务解读,帮助矿山企业厘清补偿边界,避开维权误区。

一、分清两类关停情形,法律后果截然不同

1、政策性公共利益关停(可主张补偿)

矿山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采矿权出让收益、相关规费已经足额缴纳,矿山不存在越界开采、环保、安全生产重大违法情形,因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重大工程压覆、产业政策调整被要求退出。依据《矿产资源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矿产资源纠纷司法解释,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中华人民共...。 企业可主张的补偿项目一般包含:剩余采矿权对应的价值、井巷工程投入、厂房构筑物、勘查投入、可搬迁设备搬迁费用等直接损失。司法实践中,远期可期待经营利润一般不予支持。

2、处罚类关停(一般无补偿)

矿山因为越界开采、环保不达标、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证照过期失效等企业自身违法问题,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予以关闭。该情形属于企业自身过错,一般无法获得行政补偿,企业还需要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等法定义务。

实务中存在一类高发争议:矿山本身属于政策退出范畴,但行政机关以矿山存在部分程序瑕疵为由,按照行政处罚方式处理,以此拒绝给予补偿。企业收到关停文书,不要默认自身存在过错就直接签字确认,应当第一时间梳理全套审批、验收、缴费证据,区分到底属于许可撤回,还是行政处罚关闭。

二、警惕事实性关停,没有书面文件不等于不能维权

很多矿山企业并没有收到正式书面关闭决定书,但是遭遇断水断电、封堵井口、禁止火工品供给,实际已经完全无法开展生产经营,这在法律上属于事实性关停行为。即便没有书面关停文书,企业依然可以依法主张相关权利。 企业要及时留存沟通录音、井口封堵现场照片视频、报警记录等证据,锁定实施关停行为的责任机关,不能以没有书面文件为由放弃维权。

三、矿山企业前期证据固定 3 个实操要点

第一,完整归档全套权属文件:采矿许可证、矿业权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费票据、储量备案报告、环评安评验收文件,全部扫描备份,区分证照是否在有效期。 第二,全面盘点矿区全部资产,对井巷工程、厂房、机器设备、库存矿石进行拍照录像,整理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发票等原始凭证。 第三,谨慎对待各类签字文件。收到退出补偿协议、资产确认表、承诺书,不要盲目签字。很多协议中会写明 “一次性了结,不再主张任何权利”,一旦签署,后续再提高补偿难度极大。

FAQ

Q1:采矿证还在有效期,划入自然保护区退出,能不能要补偿?A:依据现行司法解释,采矿权尚未到期,因不符合管控要求需要退出自然保护地,矿业权人有权申请公平合理补偿央视网。Q2:矿山有轻微程序瑕疵,就可以完全不给补偿吗?A:要区分瑕疵的严重程度,如果不属于应当予以吊销证照的重大违法,不能直接以此为由全部剥夺政策性退出对应的补偿权益。Q3:矿山设备可以搬走,设备就不给补偿合法吗?A:可搬迁设备一般补偿搬迁费用;无法拆除复用的井巷、地下工程,应当给予价值补偿,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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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基于公开法律知识与实务经验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个案情况各异,建议携带材料向专业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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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08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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