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知识

拆迁知识

2026 年圣运拆迁律师:广西贺州企业承租厂房被以危房为由强拆,设备全毁,法院判违法

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作者:拆迁律师

好好的厂房,突然就成了 "危房"。广西贺州这家工艺品公司是台商九十年代末投资设立的,承租了当地矿区的旧厂房,租期一直续到了 2050 年。公司在厂房里放了不少机器设备和石材工艺品,生意做得好好的。

当地搞重大项目建设,这块地被纳入征收范围。退租补偿谈不拢,镇政府突然发了个通知,说厂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是危房,要拆除。

公司还没来得及搬设备,厂房就被强拆了,里面的机器设备、石材工艺品全被砸毁。

镇政府说:"房子是国有资产,是产权单位自己拆的,跟我们没关系。"公司负责人又气又急 —— 明明是镇政府组织的人拆的,怎么就不认了?

通过多方联系,最终该企业找到了圣运王有银律师团队。

一、租了几十年的厂房,被 "危房" 为由强拆了

这家工艺品公司是台商九十年代末到贺州投资设立的,承租了当地矿区的旧厂房,包括机修房、材料房、木材场、办公室四合院和矿场地。租期到期后又续签,一直续到了 2050 年。

公司在厂房里放了不少机器设备,还有石材工艺品的成品半成品,这都是公司的身家性命。

后来当地搞重大项目建设,这块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产权单位多次跟公司协商退租补偿,但一直谈不拢。公司还被列入了环境综合整治不达标名单,被停电限电,生产经营受到了影响。

镇政府突然发了个通知,说厂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部分厂房坍塌,要拆除危房。产权单位也给公司发了通知,要求限期清空物品设备,配合拆除。

公司还没来得及搬,镇政府就组织人员机械,直接把厂房强拆了。里面的机器设备、石材工艺品全被砸毁,损失惨重。

公司找镇政府,对方说:"房子是国有资产,产权单位自己拆的,我们没强拆。"

二、律师两招,把 "危房拆迁" 的幌子拆穿

圣运专业拆迁律师接手后,发现这案子的核心矛盾是:镇政府以 "危房" 为由强拆,实际是为了推进拆迁项目,而且强拆时对厂房内的设备物品不清点、不保管,程序违法。

律师出了两招。

第一招,锁定被告。律师说,镇政府自己发了《关于拆除危旧房屋的通知》,明确说 "我镇将于近期对上述危旧厂房进行拆除",而且强拆现场有镇政府的副镇长和工作人员指挥。根据《行政诉讼法》,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镇政府想甩锅给产权单位?没门,通知是你发的,现场是你指挥的,被告就是你。

第二招,抓住程序违法。律师说,就算厂房真的是危房,镇政府在拆除时也应当对厂房内的设备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妥善保管、移交。根据比例原则,行政机关履职时应当选择对相对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厂房内的设备物品是公司的合法财产,镇政府强拆时不清点登记、不妥善保管、不移交,直接砸毁,这程序明显违法。

律师还指出,公司提供的证据显示,这块地已经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镇政府以危房为由强拆,真实目的难以排除是为了配合拆迁、规避法定补偿职责、推进拆迁进度,这违反了行政目的正当性原则。

法庭上,镇政府还在辩:"房子是国有资产,产权单位自己拆的,我们没强拆。" 律师拿出镇政府自己发的通知和强拆现场视频,怼得对方没话说。

三、法院:强拆设备物品的行为违法

法院采纳了律师的部分意见。

法院认为,镇政府发了拆除危房的通知,并且组织人员对厂房进行了强制拆除,是本案适格被告。镇政府辩称是产权单位自行拆除,理据不足,不予支持。

关于强拆是否合法,法院认为,案涉厂房属于国有资产,因老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镇政府为消除安全隐患进行拆除,具有合理性,拆除前也取得了产权管理人的同意。因此,镇政府拆除厂房本身并无不当。

但是!法院同时认为,根据比例原则,镇政府在履职过程中给原告造成损害的,应当选择对其最小侵害的方式进行。案涉厂房内的设备等物品属于原告的合法财产,镇政府强拆时应当对厂房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并妥善保管、移交。从原告提供的照片等证据看,镇政府在强拆过程中,没有对厂房内的设备等物品进行清点登记,也未妥善保管、移交,由此造成原告财产毁坏的行为,程序违法。

最终判决:确认镇政府强制拆除公司设备等物品的行政行为违法。

拿到判决,公司负责人给律师打电话:"他们一直说是产权单位拆的,跟他们没关系,我们还以为告错人了。"

四、律师唠两句

圣运拆迁律师说,企业承租厂房遇到征收,征收方常用的套路就是以 "危房"" 安全隐患 " 为由强拆,绕开征收补偿程序。

企业记住三点:以危房为由强拆的,要看真实目的是不是为了推进拆迁,如果是,就违反了行政目的正当性;强拆时必须对厂房内的设备物品清点登记、妥善保管、移交,不能直接砸毁;镇政府发了通知、组织了强拆,就是适格被告,甩锅给产权单位没用。

 

FAQ

Q1:企业承租的厂房被以危房为由强拆,能告吗?

A:能。如果镇政府发了拆除通知、组织了强拆,就是适格被告。以危房为由强拆如果真实目的是推进拆迁、规避补偿,就违反了行政目的正当性。强拆时对厂房内设备物品不清点、不保管、不移交,造成财产损失的,程序违法。

 

Q2:镇政府说 "是产权单位自己拆的,跟我们没关系",怎么办?

A:看证据。如果镇政府自己发了拆除通知、强拆现场有镇政府工作人员指挥,那镇政府就是强拆的实施主体,是适格被告。产权单位只是配合,不能以此免除镇政府的责任。

 

Q3:强拆时厂房内的设备物品被砸毁,能要赔偿吗?

A:能。厂房内的设备物品属于企业的合法财产,镇政府强拆时应当清点登记、妥善保管、移交。未履行这些义务造成财产损失的,属于程序违法,企业可以主张国家赔偿。

 

Q4:企业承租厂房遇到征收,怎么维护权益?

A:首先,承租合同未到期的,承租人有权获得合理的退租补偿和搬迁补偿。其次,征收方不能以 "危房"" 安全隐患 " 为由绕开征收补偿程序直接强拆。第三,强拆时要注意固定证据,特别是现场视频照片、设备物品清单、损失证明等。

 

Q5:确认强拆违法后,企业能要哪些赔偿?

A:设备物品损失、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装修损失等。因被告原因导致企业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法院可以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企业提供的证据酌情认定。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3层

官方网站:https://www.bjsheng.cn

官方微信公众号:圣运征地拆迁律师

圣运律所法律咨询热线:010-6190-8088或400-159-8098或138-1111-7637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公开法律知识与实务经验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个案情况各异,建议携带材料向专业律师当面咨询。


  2026-09-14    17

截图,识别二维码

Email:syls@bjsheng.cn

  发送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