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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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圣运拆迁律师:养殖场被禁养关停?环保关停也有补偿,这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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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收到禁养关停通知书,说因为环保问题要关停,还说 "环保关停不给补偿"—— 养殖场被禁养关停,怎么办?不要慌,环保关停不是零补偿的借口。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养殖场合法经营是维权基础,关停行为需要合法有据,遭遇关停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一、养殖场的 "硬件条件" 需要过关:合法经营是维权基础

要点一:土地权属和用途合法。 养殖场主应当首先保证自己的养殖属于合法经营,确保自己享有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证明养殖场占用的土地是合法承包或流转的农用地。同时收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证明土地用途是农用地,养殖场属于设施农用地,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要点二:经营资质齐全。 确保自己具备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代码证、养殖备案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纳税记录等,证明养殖场是合法经营的规模化养殖企业,不是非法占地建设。经营时间越长、资质越齐全,证明力越强。如果是水产养殖场,还需要具备养殖证 —— 根据《渔业法》第十一条,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

要点三:环保设施和排污达标。 确保养殖场具备相应的环保设施(如化粪池、沼气池、污水处理设施、粪污处理设施等),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保存环保设施的建设合同、付款凭证、运行记录、排污检测报告等,证明养殖场已经采取了环保措施,不是 "污染严重" 的养殖场。如果收到环保部门的整改通知,要及时整改并保存整改记录,证明自己有整改意愿和行动。

要点四:经营和收益证据完整。 保存财务报表、银行流水、销售记录、纳税记录、饲料采购记录、畜禽销售记录等,证明养殖场的经营状况和收益水平,为主张停产停业损失提供依据。经营收益越高,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金额越高。同时对养殖场全貌、棚舍结构、设备、存栏畜禽进行拍照录像,最好有时间戳或公证保全,证明养殖场的实际状况和价值。

圣运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提示:合法经营是维权的基础,"硬件条件" 越齐全,维权筹码越大。四个要点记住 —— 土地权属合法、经营资质齐全、环保设施达标、经营收益证据完整。核心是 "证明自己合法加证明对方违法"—— 用土地合同和经营资质证明养殖场合法,用关停通知的程序瑕疵和法律依据缺失证明关停方违法。建议养殖场主平时就注意保存各类资质和经营证据,遇到关停时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不要等养殖场被关停了才想起收集证据。

二、关停方的行为需要合理合法:关停的法律依据和审查要点

法律依据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关停必须给予补偿。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这条明确为符合条件的畜牧养殖业提供了获得补偿的法律依据,环保关停不是零补偿的借口。

法律依据二:《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环保关停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这条规定了环保关停的法定条件 —— 必须是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且情节严重;法定程序 —— 必须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养殖场超标排放,或者没有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环保关停就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还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有规定,根据各地养殖场的经营状况和实际情况而加以适用。如果关停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进行禁养禁停,甚至拆除,该行为无疑是违法的。

审查要点一:关停通知是否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收到禁养关停通知书后,首先审查通知书上是否引用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是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还是《环境保护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如果通知书上没有引用任何法律依据,或者引用的法律依据不适用(如用《城乡规划法》认定养殖场违建,但养殖场属于设施农用地),关停通知就是违法的。

审查要点二:关停通知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审查关停通知是否经过了法定程序 —— 是否进行了调查取证、是否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否告知了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复议和诉讼)、是否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特别是环保关停,必须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如果只是环保部门或乡镇政府直接下发关停通知,程序就是违法的。

审查要点三:关停通知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审查关停通知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 是否有证据证明养殖场超标排放、是否有排污检测报告、是否认定养殖场属于 "污染严重" 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养殖场超标排放,或者只是因为划定了禁养区就要求关停,那么关停本身可能是合法的(禁养区划定是政府的规划权力),但必须依法给予补偿。

审查要点四:关停补偿标准是否合法合理。 审查关停补偿方案是否合法合理 —— 是否参照了征地拆迁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是否包括了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损坏、地上物损失、搬迁费等全部损失、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如果当地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补偿标准,则应参照征地拆迁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

三、真实办案记录:养殖场被环保关停,通过法律途径拿到补偿

圣运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经办过同类养殖场环保关停案件 —— 华东某地区,当事人的规模化养猪场经营多年,有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合法经营手续,环保设施齐全,排污达标。当地因城乡规划调整,划定了禁养区,当事人的养殖场被划入禁养范围,相关部门下发了禁养关停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关停,但只给予了很低的补偿,远低于当事人的实际损失。

当事人不服,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且关停通知的程序存在问题,委托团队介入。律师首先指导当事人全面固定证据 —— 养殖场全貌、棚舍结构、设备、存栏畜禽、经营资质、环保设施、财务报表、销售记录等。然后对关停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查,发现几个问题:一是关停通知虽然引用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但补偿标准远低于征地拆迁的评估标准;二是关停通知未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三是补偿方案未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费等全部损失。

律师代理当事人与征收方进行多次协商,同时准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材料。在协商过程中,律师指出关停通知的程序瑕疵和补偿标准的不合理性,要求参照征地拆迁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损坏、地上物损失、搬迁费等全部损失。征收方面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压力,最终同意重新评估补偿。

最终,双方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当事人拿到了比原补偿方案高出不少的补偿款,包括养殖棚舍损失、养殖设备损失、存栏畜禽损失、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过渡费用等全部损失,养殖场顺利关停搬迁。

这个案子的启示:养殖场被环保关停,不是 "关停就关停了,补偿很少",而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的。关键是:一是证明养殖场合法经营(土地合同、经营资质、环保设施齐全);二是审查关停通知的合法性(法律依据、法定程序、事实依据);三是主张合理的补偿范围(参照征地拆迁规定,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损坏、地上物损失、搬迁费等全部损失)。不要因为 "环保关停" 就接受很低的补偿,环保关停也必须依法给予足额补偿。

上述为律所已承办的部分案件,个案结果受案件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影响,不视为对本所承办其他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

四、遭遇禁养关停,怎么维权

第一步:审查关停通知的合法性,固定全面证据。 收到禁养关停通知书后,首先审查通知书的合法性 —— 是否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同时全面固定证据 —— 养殖场全貌、棚舍结构、设备、存栏畜禽的拍照录像(最好有时间戳或公证保全);土地承包合同、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缴费记录、经营纳税记录等;环保设施的建设合同、运行记录、排污检测报告;财务报表、银行流水、销售记录等经营收益证据;关停通知书、与征收方的沟通记录(通话录音、微信聊天、书面函件)。

第二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关停和补偿的相关文件。 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与养殖场关停相关的系列文件,包括禁养区划定文件、关停决定、补偿安置方案、关停补偿标准文件、评估报告等。关于环保关停事项需要在省、市政府的政府公共信息网站上面进行公布,如果没有找到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市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咨询或者申请信息公开。通过分析这些文件,可以判断关停程序和补偿程序是否存在违法情形。

第三步:积极协商,主张合理补偿。 在审查关停通知合法性和获取相关文件的基础上,与征收方进行积极协商,主张合理补偿。明确告知征收方:即便养殖场遭遇环保关停也不是没有补偿的,以环保关停为借口不予补偿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补偿范围应当参照征地拆迁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损坏、地上物损失、搬迁费等全部损失。协商时要有理有据,用法律依据和证据证明补偿标准过低,不要漫天要价,也不要轻易接受不合理的补偿。

第四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如果经协商仍无法解决,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法律程序。如果对关停决定不服,可以在知道该关停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关停决定或确认违法。如果对补偿决定不服,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补偿决定、责令重新核算补偿。如果关停方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补偿职责,还可以提起履行法定职责诉讼。

第五步:确认违法加主张国家赔偿。 如果关停行为被确认违法,或者关停方未依法给予补偿导致当事人损失,当事人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养殖棚舍及附属设施损失、养殖设备损失、存栏畜禽损失、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过渡费用等。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法院可以根据养殖规模、行业标准酌情认定。

圣运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提示:维权五步走 —— 审查关停通知固定证据、申请信息公开、积极协商、复议诉讼、确认违法加赔偿。核心是 "关停可以但必须合法加补偿不能少加程序要走对"—— 政府有权因为环保或规划原因关停养殖场,但必须有法律依据、走法定程序、有事实依据,并且必须依法给予足额补偿。养殖场关停涉及土地、畜牧、环保、规划、征收多个法律领域,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整体维权方案,不要等到养殖场被关停了、补偿协议签了才想起找律师。

FAQ

Q1:养殖场收到禁养关停通知书,第一时间做什么? A:第一时间审查关停通知的合法性(是否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同时全面固定证据(养殖场全貌、棚舍结构、设备、存栏畜禽的拍照录像;土地承包合同、经营资质、环保设施、财务报表等;关停通知书、沟通记录)。不要在关停通知或补偿协议上轻易签字,不要自行拆除,在 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 6 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Q2:环保关停不给补偿,合法吗?

A:不合法。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环保关停不是零补偿的借口,以环保关停为借口不予补偿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Q3:养殖场被环保关停,能要哪些补偿?

A:补偿范围应当参照征地拆迁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包括 —— 养殖棚舍及附属设施损失(按重置成本结合成新率)、养殖设备损失(可移动设备搬迁费或损毁赔偿、不可移动设备重置成新价)、存栏畜禽损失(紧急处理差价和死亡损耗)、停产停业损失(按经营效益和停产期限)、搬迁过渡费用(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重新选址建设费)等。如果当地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补偿标准,则应参照征地拆迁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

Q4:养殖场没有养殖证,能要补偿吗?

A:能。即便养殖场没有完整的养殖证,只要有土地承包合同、实际经营多年、有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补偿,不能简单粗暴地以 "没有养殖证" 为由零补偿关停。特别是对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设施农用地政策出台前就已经存在的养殖场,更应当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地处理。可以通过补办手续、按实际情况补偿等方式解决,不能以 "没有养殖证" 为由零补偿清退。

Q5:对关停补偿决定不服,多久内可以起诉?

A:收到关停决定或补偿决定后,60 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6 个月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 15 日内起诉。如果关停方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补偿职责,可以在履行职责的法定期限届满后 6 个月内提起履行法定职责诉讼。注意不要错过法定期限,也不要只信访不走法律程序,信访期间起诉期限照常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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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0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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