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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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圣运拆迁:补偿协议签了政府不履行?评估价压得太低?两条维权路径别错过

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作者:拆迁律师

签了补偿协议,政府却迟迟不交房、不给钱;评估报告出来,价格低得离谱,却不知道怎么提异议 —— 这两个问题,是征地拆迁中最常见的纠纷。很多人遇到后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到处信访却不知道走法律程序。其实法律给了你明确的救济路径:协议不履行的,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赔偿损失;评估价太低的,可以走复核、鉴定、复议诉讼三步救济。每一步都有法定时限,错过就没机会了。依据在哪、怎么操作,下面讲清楚。

一、补偿协议签了,政府不履行怎么办?

(一)法律依据 —— 协议不是 "白条",不履行可以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明确,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政府作为协议一方必须按约履行。如果政府到期不支付补偿款、不安置,或者找各种理由推脱,您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政府继续履行协议。

(二)可以主张哪些权益? 除了要求履行协议本身,还可以主张因逾期履行造成的损失:

逾期支付补偿款的利息损失

过渡费未按时发放的损失

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或租房损失

其他因政府不履行协议造成的直接损失

(三)真实案例:主协议履行了,补充协议却被 "架空" 圣运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经办过同类案件 —— 江西某区,当事人 2015 年与区政府签订公房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与区政府下属职能局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额外补偿安置面积。2021 年区政府履行了主协议,当事人拿到第一批安置房;但因房源不足,补充协议项下的额外面积暂未落实。2026 年第二批房源到位后,剩余拆迁户均被安置完毕,唯独持有补充协议的当事人被下属局明确拒绝履行。团队介入后,围绕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行政机关选择性履约的违法性、同批拆迁户区别对待的公平原则等维度制定维权策略,通过行政诉讼推动补充协议履行。

这个案例的核心启示:补充协议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行政机关不能选择性履约 —— 主协议履行了,补充协议也必须履行;更不能以 "房源紧张" 为由,对有补充协议的被征收人区别对待。

上述为律所已承办的部分案件,个案结果受案件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影响,不视为对本所承办其他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

圣运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提示:起诉时需注意保留协议原件(包括主协议和补充协议)、沟通记录、催告文件、同批拆迁户已获安置的证据等。建议在政府明确拒绝履行或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起诉,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一般为 6 个月,避免因长期不主张权利而超过期限。

二、对评估报告不满意,如何救济?

(一)评估报告为什么重要? 评估报告是补偿决定的核心依据,如果评估价格不合理,直接影响最终补偿数额。很多人拿到评估报告一看价格太低,要么直接拒绝签字,要么到处信访,却不知道法律规定了明确的救济路径。

(二)法定救济三步走,每步都有时限第一步:申请复核评估(收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被征收人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 10 日内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结果。

第二步: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 10 日内)。 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 10 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三步:对补偿决定提起复议或诉讼。 如果对评估报告及鉴定结果仍不认可,可以在补偿决定作出后,针对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60 日内)或提起行政诉讼(6 个月内)。法院在审理补偿决定案件时,会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司法审查。

圣运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提示:三个步骤环环相扣,每一步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 复核 10 日、鉴定 10 日,错过一步可能丧失后续救济机会。收到评估报告后,第一时间看日期,10 日内必须启动复核,不要拖。

(三)评估报告常见的违法点

评估机构选定程序违法:未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而是征收方直接指定

评估时点错误:未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

评估方法不当:未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因素,或方法选择不合理

评估人员无资质: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房地产估价师资质

未依法送达:评估报告未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剥夺了复核和鉴定的权利

找到这些违法点,在复核、鉴定和诉讼中重点提出,能有效推翻不合理的评估报告。

三、两条路径的共同要点

(一)证据是基础。 无论是协议不履行还是评估异议,证据都是维权的基础。协议原件、评估报告、送达凭证、沟通记录、催告函件、同批拆迁户的安置情况 —— 这些材料都要保存好,证据越充分,维权越主动。

(二)时限是生命线。 行政诉讼 6 个月、复议 60 日、评估复核 10 日、鉴定 10 日 —— 每一个时限都不能错过。很多人因为 "再等等看"" 先协商再说 " 错过了法定期限,等到想打官司时才发现已经过了起诉期,维权无门。

(三)专业律师介入能少走弯路。 征地拆迁纠纷涉及行政法、合同法、评估规范等多个领域,法律关系复杂、程序环环相扣。专业律师能帮你准确判断违法点、制定维权策略、在法定期限内启动程序,避免因不懂法而错失机会。

四、专业团队怎么帮

补偿协议履行和评估异议纠纷横跨行政协议、评估监管、违约赔偿多个环节,证据怎么组织、请求怎么列、时限怎么守,直接影响结果。圣运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依托《圣运律师办理征收拆迁案件操作规程》,将办案流程拆解为标准化操作、关键程序节点、任务框架、流程文书,从证据固定、评估复核到行政诉讼、执行落地全程跟进 —— 该履行的协议一分不能少,该纠正的评估价一分不能低。

FAQ

Q1:补偿协议签了,政府不交房不给钱,能告吗?

A: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也将行政机关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纳入受案范围。可诉请继续履行协议,并主张逾期履行造成的损失。

Q2:补充协议和主协议有同等效力吗?

A:有。补充协议是对主协议的变更或补充,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必须全面履行,不能选择性履约 —— 主协议履行了,补充协议也必须履行。

Q3:对评估报告不满意,第一步做什么?

A: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这是法定救济的第一步,也是后续鉴定和诉讼的前提 —— 超过 10 日不申请复核,后续救济机会可能丧失。

Q4:复核和鉴定都不满意,还能怎么办?

A:可以在补偿决定作出后,针对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60 日内)或提起行政诉讼(6 个月内)。法院会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司法审查,评估机构选定违法、评估时点错误、评估方法不当等,都可能导致评估报告不被采纳。

Q5:协议不履行和评估异议,起诉期限分别是多久?

A:协议不履行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一般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不履行协议之日起 6 个月内;对补偿决定不服的,收到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 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评估复核和鉴定的期限分别为 10 日。所有时限都要严格遵守,错过就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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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8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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