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圣运律所,只为被拆迁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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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河北胜案:城中村改造"限时一天签约"的通知书,也能告?保定中院二审: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撤销原裁定、指令继续审理!

来源:北京圣运律所   作者:圣运律师

来源:北京圣运律所 作者:圣运律师

导语: 河北保定某区某村启动城中村改造,乡、村两级给村民韩先生发来一纸《关于限时办理签约补偿的通知书》——限他次日一天之内到村委会签约领款,逾期不办就"视为已经补偿到位",还直接丧失货币补偿的选择权。韩先生不服起诉,一审却认定这纸通知书"对权利义务没产生实际影响",裁定驳回起诉。圣运王有银律师团队代理上诉,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通知书写了补偿方式、补偿内容、签约期限和逾期后果,已为当事人创设权利义务,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一审适用法律错误,撤销原裁定,指令继续审理。

一、城中村改造来了,韩先生收到一纸"限时通知书"

韩先生是河北省保定市某区某乡某村村民。2021 年 4 月,该村经民主议定程序启动城中村改造,绝大部分村民已经签约腾退,只剩韩先生等少数几户没有签。

2021 年 9 月 13 日,乡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联合向韩先生下发《关于限时办理签约补偿的通知书》:按照村里研究通过的《未搬迁户安置补偿方案》,韩先生户可以二选一——要么实物补偿,安置本村回迁区,配套宅基地补偿、附着物评估补偿、搬迁奖励、过渡费;要么货币补偿,安置房按政府指导价折算成现金,再叠加其余各项。

真正让韩先生坐不住的是通知书最后那段话:因改造整体进度要求,韩先生户必须在次日当天到村委会签约领款;逾期不来的,"视为已经补偿到位",直接按实物补偿处理,安置房位置随机选择。一天时间,二选一,过期失权。韩先生没有签字,而是在圣运王有银律师团队指导下,把乡政府和村委会一并告上法庭,请求撤销这纸通知书。

二、圣运王有银律师团队:可不可诉,看内容不看名头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这纸通知书只是通知韩先生限期签约领款及逾期后果,属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告知行为,对其权利义务并未产生实际影响,起诉不具有值得保护的实际利益,裁定驳回了韩先生的起诉。

团队代理上诉时把争议焦点钉在一个法律问题上:判断一份行政公文可不可诉,不能只看名字叫"通知书",必须剥开看内容。团队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这纸通知书把两种补偿方式各自包含哪些项目、安置房几套多大面积、货币补偿怎么折算全部写死了;给韩先生设定了仅一天的强制签约期限;最关键的是直接设定逾期后果——不按时办理就"视为补偿到位",丧失货币补偿选择权,只能被动接受随机分配的实物安置。一纸文书一经送达,不签字就等于被视为接受补偿,本质上是对补偿安置结果的单方确定,对韩先生权益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团队同时指出:《行诉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十)项规定,只有"对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才不属于受案范围。反推回来——凡是对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就应当纳入司法审查。

三、二审:一审适用法律错误,指令继续审理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同了团队的意见。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就是案涉通知书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法院明确:案涉通知书明确了补偿方式、补偿内容、签约期限和逾期后果等事项,即对韩先生如何补偿作出了详细规定,对韩先生创设了权利和义务,对其权益产生了实质性影响,该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一审认为该通知书对韩先生的权利义务并未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受案范围,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相关司法解释作出终审裁定:一、撤销一审行政裁定;二、本案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一纸"限时通知书",终于被拉回了司法审查的轨道。

律师唠两句

该案由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全程办理。

很多被征收人有个误区:觉得政府发的"通知""告知""催签"都是过程性文件,告了也白告。本案二审判决恰恰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可不可诉,不看名头看内容。只告知程序安排的通知书确实不可诉;可一旦把补偿内容、期限和逾期失权后果都写死了,它就是对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法院必须受理。

还要特别提醒城中村改造中的被征收人:这类"限时一天签约、逾期视为到位"的话术,最擅长利用信息差和时间压力逼人就范。一旦被"逾期视为补偿到位"套住,之后再想谈补偿、争安置方式,就处处被动了。收到这类文件,既不要稀里糊涂签字,也不要误以为"不签就没事"。

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三个高频问题

Q1:政府发的"签约通知书""催告书"都能告吗? 看内容。只告知程序安排、不创设权利义务的过程性行为不可诉;一旦明确了补偿方式、补偿内容、签约期限和逾期失权后果,就是对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依法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可以起诉。

Q2: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了,是不是就输定了? 不是。裁定驳回起诉只是程序上没有进入实体审理,当事人有权上诉。本案二审法院就直接撤销了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案件重新回到了法庭上。

Q3:城中村改造中,"逾期不签就视为补偿到位"合法吗? 不合法。补偿安置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行政机关不能靠一纸通知把被征收人"不签约"的沉默拟制为"接受补偿",更不能单方替被征收人选定补偿方式。遇到这种限时、失权式文书,要及时通过复议或诉讼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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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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