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浙江丽水。一份履行了整整二十年的土地租赁合同走到终点,等来的不是握手言别,而是一张法院的传票。
三个村委会将企业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租期届满后的占用费27414.66元,并将二十余亩农田恢复原状。一审法院几乎全面支持了村委会的诉求,判决企业在一个月内完成复耕。更荒诞的是,此时案涉土地的一部分早在2025年1月就已被浙江省政府批复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即将用于高速公路改造提升工程——一边让你把地恢复成农田,一边要拿这块地修公路。
企业在夹缝中似乎只剩认命一条路。直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张小华律师介入。
三个月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村委会的起诉。 企业一毛钱租金不用付,一寸地都不用复耕。
二十年租约到期
等来的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判决
要理解这步棋的精妙,必须先看清当事人面对的是一个怎样的死局。
2004年,在丽水市区政府的招商引资背景下,区内三个村委会与建材公司签订《山(土)地承租协议》,租赁土地约75亩,租期二十年,至2024年4月4日届满。农户在协议上签了字,企业也依规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环保排放权证,项目经政府审批同意。前二十年,租金按期支付,一切看似平稳。
但矛盾的种子早已埋下。
从2004年起,企业就因土地性质问题被行政处罚;2017年9月29日,乡政府直接强拆了厂房设备。一个招商引资请进来的企业,被拆得干干净净,彻底停产。请你来的是你,罚你的也是你——企业夹在中间,血本无归。
八年无法正常生产,租期届满后场地虽仍有占用,但企业早已无力经营。2024年合同到期后,村委会发出腾空通知书,随后一纸诉状将企业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企业支付27414.66元占用费,并对农田进行复耕。
这份判决对企业而言,无异于一道"不可能完成的指令":案涉部分农田早在2025年1月就已被省政府批复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权属已经转移,租赁关系在法律上已无法继续履行,更遑论"恢复原状"。一边说地要修公路,一边判你把地恢复成农田——这不是司法裁判,这是自相矛盾的困局。
拿到一审判决时,公司的负责人几乎绝望。土地被征收了,复耕在事实上无法实现;租金被判支付,但企业停产八年,早已没有收入来源。
这官司,还有翻盘的希望吗?
为什么一审会输?
因为在"谁对谁错"里打消耗战
一审输了,问题出在哪?
企业并非没有道理。它主张2004年就被处罚、2017年被强拆、长期无法正常经营,是村委会隐瞒土地含基本农田的事实,导致企业自始无法合法合规使用土地,合同目的完全落空。
但一审法院以"未提出反诉"为由对这些抗辩不予审查,照样判决企业付租金、搞复耕。
这就是在事实层面打消耗战的典型困境。"地到底能不能用""谁的责任大""停没停产"——这些问题双方各说各的,证据互相打架,扯来扯去扯不清。更重要的是,即便企业在事实上占了理,一审法院也可以用"另案处理""未提反诉"等程序理由把你的抗辩挡回去。
在实体问题上纠缠,对企业来说是最不利的策略,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法官会在一团乱麻的事实中采信哪一根线。
圣运律师不纠缠事实
抓住三大致命矛盾
企业找到圣运律师事务所后,王有银律师团队没有沿着一审的逻辑继续打转。
他们换了一个维度看问题:先不谈地该不该复耕、钱该不该付。我们先谈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你村委会,到底有没有资格来告我?
王有银律师凭借多年征地拆迁和土地纠纷领域的实务经验,牵头制定上诉策略,团队围绕一审判决书和全部案卷材料逐字逐句研判后,精准锁定了三大致命矛盾:
矛盾一:土地已被征收,一审判决"复耕"陷入逻辑悖论
这是本案最显而易见的逻辑漏洞。
2024年5月,丽水市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2025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征收案涉土地用于高速公路改造提升工程。案涉农田中,已有部分被划入征收红线范围。
土地一旦被依法征收,性质就从集体农用地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
一审判决一方面认定"协议内容合法",一方面又判决企业在一个月内"复耕"——已经被征收为国有的土地,企业向谁复耕?向村委会复耕,还是向国家复耕?
这不仅仅是事实认定错误,更是裁判逻辑的自相矛盾。判决内容在事实上和法律上均无法实现,一审法院对土地性质变更这一关键事实视而不见。
矛盾二:诉讼主体之争——村委会凭什么代替村民打官司?
这是王有银律师团队发现的最关键突破口,也是二审法院最终采纳的核心观点。
一审法院认为:"农民集体系案涉土地的所有权人,本案中该所有权由所在村民委员会代表行使,村民委员会有权代表行使诉讼权利。"
表面上看,这个说法似乎有道理。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村委会是集体事务的管理组织,代表集体打官司,似乎天经地义?
错。
王有银律师团队通过深入调查,查明了一个被一审法院忽略的核心事实:案涉土地全部已经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分包到户了,没有一分地是村集体预留的机动地或者未发包的土地。
这句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这些地,早就分给各家各户了,不是村里留着自己管的。地是村民的,不是村委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依法享有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经营的权利。
在土地承包经营体制下,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已经分离。村委会虽然名义上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但土地的实际经营权、收益权、流转权都属于承包农户。
本案中,收取租金的权利属于农户,主张返还土地的权利属于农户,要求复耕的权利同样属于农户。
村委会只是一个管理组织,它不是土地的实际权利人,凭什么未经村民授权、未经村民会议决议,就擅自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一审法院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的理解存在根本性偏差,将"所有权"与"经营权"混为一谈,错误地赋予了村委会超越其法定权限的诉讼主体资格。
简单说:地是村民的,收租金的权利是村民的,要求返还土地的权利也是村民的。 村委会只是集体事务的管理组织,没有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没有经过农户的书面委托,不能自己跑来替村民打官司。
你连资格都没有,凭什么告我?
打主体,比打实体更高效。 事实问题可以扯皮,程序问题黑白分明。圣运律师团队的核心策略,就是从一个程序问题切入,直接掀翻整张桌子。
矛盾三:程序严重违法,一审强行判决值得商榷
本案并非单纯的民事纠纷,而是与土地征收行政争议、国家赔偿争议存在根本性关联。
当事人公司因土地问题遭受行政处罚、强拆,已另行提起国家赔偿和行政复议程序。在关联行政争议尚未审结、基本事实与责任无法查清的情况下,一审法院本应依法中止审理,等待行政争议的结果。
但一审法院却强行推进、仓促下判。
更不合理的是,当事人公司在一审中明确提出享有先履行抗辩权,然而一审法院却以"未提出反诉"为由,对企业的抗辩理由不予审查,却仍判决企业支付租金——只审企业的义务,不审企业的权利,权利义务严重失衡。
二审翻盘,驳回起诉
还要赢一个先例
2026年6月18日,本案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王有银律师团队代表当事人公司出庭,在法庭上条理清晰地阐述了上诉理由。面对团队构建的严密法律逻辑,被上诉人的答辩显得苍白无力。
庭审中,被上诉人甚至试图通过"撤回起诉"来规避不利后果。但圣运律师团队果断表明立场:上诉人坚决不撤回上诉,也不同意对方撤回起诉。
团队要的不是侥幸脱身,而是一个清晰的司法结论——明确村委会越权诉讼的边界,维护企业在土地租赁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2026年8月4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各村委会的起诉。
这不是普通的二审改判。普通的改判,是在认可原审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对实体结果进行纠正。而本案的二审裁定,是直接从程序上否定了原告的起诉资格——你们根本无权提起这场诉讼。
一审法院判决支持的全部诉求,在二审中全部归零。企业一分钱租金不用付,一寸地都不用复耕。
还有一个细节特别值得琢磨。二审期间,村委会眼看法律逻辑对自己不利,主动申请撤回起诉。但圣运律师明确表态——不撤回上诉,也不同意村委会撤诉。
为什么?如果同意撤诉,虽然案子没了,但"村委会到底有没有资格告"这个关键法律问题就永远得不到法院的明确裁决。下次村委会换个理由、换个主体又来告你,你还得再打一遍。
圣运律师这一手,等于把村委会这条路彻底堵死了——法院裁定你"没资格告",以后同类的事情,村委会再想绕过村民直接起诉,就有了生效的败诉先例挡着。
这不是赢一场官司,是赢一个先例。 这才是专业律师的战略眼光。
你以为是"该不该交租金"
其实是"谁有权利管你"
这个案子表面上是租金纠纷,但放大来看,它撕开的是一个在征地拆迁领域长期被忽视的伤疤:村委会和村民,不是一回事。
很多老百姓遇到土地纠纷,对方是村委会,第一反应就是"村里说了算"。但法律不是这么规定的。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没错,但"集体所有"不等于"村委会所有"。土地承包到户以后,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都在农户手里。村委会想替村民行使这些权利,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获得授权。
想想看,你家征地补偿款是不是被村委会"代表"你签了字?你家土地流转是不是村委会"代表"你同意了?你甚至连自己有多少权利都不知道,就已经被"代表"了。
这个案子告诉你:村委会的权力,是有边界的。 越过这条边界,他们的签字可能无效,他们的起诉可能无效,他们的一切"代表"都可能站不住脚。
圣运律师在这个案子里做的,就是把这个被掩盖的矛盾挑明了:你村委会想替村民打官司?可以,先拿出村民的授权来。拿不出来,你连站上法庭的资格都没有。
结语
从2004年签下租约,到2017年厂房被拆,再到2024年被村委会告上法庭,最后在2026年8月二审翻盘——这家企业走过了漫长的维权路。
这条路几乎集齐了土地纠纷能遇到的所有难题:招商引资的遗留问题、政府强拆后的赔偿困境、村委会越权起诉的法律陷阱。
而圣运律师团队所做的,不是让企业在"谁对谁错"的泥潭里耗尽心力,而是精准地找到了"诉讼主体不适格"这个法律支点,用一个程序问题撬动了整个败局。
在征地拆迁和土地纠纷的维权路上,有时候破局的关键不在于你的道理有多充分,而在于你能不能看穿对方"有没有资格站在你面前"。
如果你也发现,自己的权利被村委会"代表"了——来找圣运律师,我们帮你把这张越权的桌子,掀了。
【圣运征地拆迁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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