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郊,张女士的宅基地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这么多年了,补偿一直没落实。她去找经开区管委会要求安置,管委会踢皮球。张女士自己先告了一次,一审败诉。后来找到了圣运
拆迁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二审直接翻盘,案件发回重审。
一、案件背景
张女士是郑州某村村民,在村里有合法宅基地房屋。多年前因为项目建设,她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但这么多年过去了,张女士既没拿到合理补偿,也没得到妥善安置。
张女士去找经开区管委会,要求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给自己一个说法。管委会各种推,张女士急了,自己找律师把管委会告了。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张女士不服,但自己已经打不动了,经人介绍找到了圣运
拆迁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
二、律师介入:找出一审判决的问题
圣运专业
拆迁律师团队接手后,仔细研究了一审判决和全部案卷。律师发现,一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
张女士的核心诉求很明确:管委会作为征收主体,有法定的安置补偿职责。房屋被征收了,不管有没有签补偿协议,管委会都必须给被征收人一个交代——要么按标准给安置房,要么按市场价格给货币补偿。
但一审法院对张女士提交的关键证据没有充分审查,对管委会应当履行哪些法定职责、应当按照什么标准履行,都没有查清楚就驳回了诉请。
圣运王有银律师团队在二审中重点指出:征收集体土地,对地上房屋进行补偿安置,是市县级政府及其指定部门的法定职责。管委会作为具体负责征收工作的机构,不能以"你没签协议""补偿标准还在协商"为由无限期拖着不履行职责。张女士作为被征收人,有权要求管委会依法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三、二审翻盘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这意味着,张女士的案子从头来过,一审法院必须重新审理。
律师唠两句
这案子是发回重审,不是最终胜诉,但二审翻盘本身就是一个重大胜利。很多被征收人一审输了就觉得没戏了,其实二审翻盘的案例不少。关键是要找出一审判决哪里有问题——是事实没查清,还是证据没采信,还是法律适用错了。
圣运专业拆迁律师团队接过大量一审败诉后二审翻盘的案件,核心思路就是:不跟一审判决硬碰硬,而是指出一审在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上的问题,让二审法院觉得一审确实没审清楚,发回重审。发回重审之后,案子就有了重新谈判、重新审理的机会。
FAQ
Q1:一审败诉了,上诉有用吗?
A:有用。如果一审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或法律适用上有问题,二审可以改判或发回重审。很多案件一审败诉是因为当事人自己没找对律师、证据没组织好,二审委托专业律师后翻盘的不少。建议及时上诉,上诉期限是收到一审判决之日起15日内。
Q2:发回重审意味着什么?
A:一审判决被撤销,案件从头重新审理。重审时法院会重新组成合议庭,重新审查事实和证据。对当事人来说,这是一个重新维权的机会,可以补充新证据、提出新的主张。
Q3:管委会有安置补偿职责吗?
A:有。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征收集体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市县级政府负责征收补偿工作,其指定的管委会、征收办等机构具体实施。被征收人要求履行安置补偿职责,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Q4:征收了好几年都没补偿,能起诉要求履行职责吗?
A:可以。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相对人可以起诉要求其履行。但需要先向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答复或答复不满意的,才能起诉。直接起诉可能因为没经过前置程序被驳回。
Q5:申请履行安置补偿职责,要怎么写申请?
A:要明确写出申请人是谁、房屋在哪里、什么时候被征收的、要求什么具体诉求(是要安置房还是要货币补偿)、法律依据是什么。用EMS邮寄给征收主体,保留邮寄凭证和签收回执。如果自己拿不准怎么写,可以咨询圣运拆迁律师团队。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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