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圣运律所,只为被拆迁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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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律师解读:政府按700元/㎡算、法院按100元/㎡判,最高法提审"猪圈"赔偿案

来源:北京圣运律所   作者:圣运律师

同一栋190.8平方米的砖木房,征拆时政府按700元/平方米核算,上了法庭却被认定为"猪圈"、只按100元/平方米赔——两者相差超过10万元。2026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提审这起陕西强拆赔偿案,"同屋不同赔"之争被摆上最高法的审判台。


案件还原


事情要从2015年说起。因阳安二线铁路项目建设,陕西省勉县某镇被纳入征地拆迁范围,周某某家一栋190.8平方米的砖木结构房屋在列。当年5月,入户调查登记表把这栋房记在"征迁房屋类"砖木结构项下,檐高3.1米;可到了诉讼阶段,行政机关却主张它属于"猪圈"。2018年3月,房屋被强制拆除。


此后维权持续了8年:法院先行确认强拆行为违法,2020年12月一审判决赔偿60余万元,陕西高院2021年二审维持原判,2022年最高法驳回再审申请。转折出现在检察监督环节——2024年省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未获采纳后,2025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同年9月最高法裁定提审并中止执行,2026年10月12日开庭。


耐人寻味的是,同村另一户的同类房屋,178平方米却按750元/平方米获赔。"同屋不同赔",正是本案核心争议之一。以上事实据澎湃新闻2026年10月9日报道。


法律解析


圣运王有银律师团队律师认为,这起案件最值得关注的是四个法律问题:


第一,房屋性质认定的举证责任。登记表白纸黑字把房屋记在"征迁房屋类"砖木结构项下,核算表也按砖木二类700元/平方米计算;行政机关事后主张"这是猪圈",却拿不出登记当日的现场证据。行政赔偿案件中,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91号明确:行政机关未依法对房屋及屋内物品登记保全、制作清单并交由原告签字确认的,相关损失情况依法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同屋不同赔"违反平等保护。同村同类房屋按750元/平方米获赔,自家按100元/平方米,差异悬殊。征收补偿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同类房屋适用不同标准且无正当理由,属于明显不当,依法应予纠正。


第三,违法强拆的赔偿标准。合法房屋被强制拆除后,赔偿不能低于征收补偿的利益水平,应参照补偿标准与评估结果,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把合法住宅按"猪圈"赔,本质是变相压低赔偿数额。


第四,救济链条的价值。从确认违法、申请赔偿,到检察监督、最高法提审,说明对不公判赔,"诉讼到底+检察监督"是现实可行的纠错路径。


圣运律师提醒:六件事


如果你也担心房屋被"降级认定"或可能遭遇强拆,请按顺序做六件事:


  1. 全程留证:入户调查、评估丈量时全程录像拍照(带时间水印),核对登记表,发现面积、结构、用途登记不符,当场提出并要求更正。
  2. 保存书面凭证:调查登记表、评估报告、补偿方案、政府公告全部复印留存;口头承诺一律要求书面化。
  3. 不签空白文件:安置补偿协议逐条核对,签字后再主张权利难度成倍增加。
  4. 遭遇强拆第一时间报警:要求出具受案回执,同步录像记录现场人员、车辆、时间。
  5. 法定期限内维权: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强拆后主张国家赔偿,在法定时效内提出,最稳妥的是在确认违法诉讼中一并主张。
  6. 邮寄文书留痕:向政府部门邮寄异议书、信息公开申请,用EMS并在面单注明文件名称,保留底单和签收记录。


三个高频问题

Q1:行政机关事后把房屋"降级"认定,我能推翻吗?


能。关键在于登记表、评估单等登记当日的书面证据。行政赔偿中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行政机关拿不出推翻登记的依据,其主张难以成立。


Q2:"同屋不同赔"怎么主张?


以公平合理原则和同类案件同类处理为由,在诉讼中主张适用相同标准;本案最高法提审的走向,也值得持续关注。


Q3:生效判决不公,还有什么救济?


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也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可以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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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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