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江苏苏州的周先生租了城郊两间宅基地门面房做生意。租了几年后,他在门面房后面的空地上自己盖了两间房,一间当仓库,一间继续经营。因为跟房东熟,也没签书面租赁合同,口头约定租金一直交着。
前几年那边搞动迁。动迁办找房东谈,房东跟动迁办签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钱全打给了房东。周先生自己盖的那两间房,动迁办连提都没跟他提,直接在一次拆房中一并推平了。
周先生找动迁办理论,对方说:你这房子是在房东宅基地上的添附,补偿已经给房东了,你有事找房东去。
二、律师介入
周先生找到了圣运拆迁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分析:
第一,周先生虽然不是本村村民,但他实际占有使用这两间房多年,房子是他自己盖的,他跟强拆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有权起诉;
第二,动迁办说钱已经给房东了,可动迁办拿不出那份跟房东签的补偿协议,只说涉及隐私不便提供;
第三,就算补偿真给了房东,周先生作为实际建房人和经营人,房子里还有他的设备货物,动迁办不跟他打招呼就拆,程序上完全说不过去。
三、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周先生长期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屋,是房屋的实际建造人和使用人,跟强拆行为有利害关系,具备原告资格。动迁办辩称房屋已经跟房东签协议补偿了,但拿不出协议,法院不予采纳。
更关键的是:即便那两间房真的算在房东的补偿面积里,在周先生还实际占有着房屋、且对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情况下,动迁办不经任何程序直接拆除,明显损害了周先生的合法权益。
一审判决确认动迁办强拆周先生两间房屋违法。动迁办不服上诉,苏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律师说两句
做生意租门面的老板们注意了:一旦遇到拆迁,别以为拆迁只是房东和动迁办之间的事。你装修的店面、你盖的仓库、你店里的设备货物,都是你的合法财产。动迁办不能把钱全打给房东就把你的东西埋在废墟里。
圣运拆迁律师团队提醒租户:租赁期间遇到征收,要提前留存好租赁合同、装修投入凭证、设备清单、营业执照和纳税记录。真遇到强拆,这些都是主张自己份额的硬证据。
FAQ
Q1:租户遇到拆迁,能主张自己的补偿吗?
A:能。租户虽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但对装修装饰、设备搬迁、停产停业损失等享有相应权益。征收部门不能只把钱给房东就了事。
Q2:动迁办说补偿已经给房东了,租户该找谁?
A:可以起诉实施强拆的行政机关确认违法,并就自己的实际损失主张赔偿。房东和征收方之间的协议,不能损害租户的合法财产权益。
Q3:没有书面租赁合同,租户能起诉吗?
A:能。只要能证明长期实际租赁使用关系(租金转账记录、水电费单据、经营凭证等),就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起诉。
Q4:租户自建房算违建吗?
A:需要区分情况。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确实需要审批,但强拆时仍应保障建房人对建筑材料和屋内合法财产的权益,不能一律零补偿。
Q5:征收时租户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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