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来源: 大风新闻《雨润食品加工厂被强拆6年,1.5亿补偿款至今仅解决500万》报道整理

声明: 案件非圣运律所代理,全文仅作法律科普解读。
企业和政府签了行政补偿协议,政府就得按约定付钱,这不是"君子协定"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协议。政府以财政困难为由拖着不给,企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协议、支付逾期利息,拿到生效判决后还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政府账户资金。财政困难不是政府违约的挡箭牌,协议里写了多少钱、什么时候付,就得按期足额付。
2008年,某食品加工企业在河南某地投资建厂,投入巨资技改升级。2018年,厂区被纳入棚改征收范围。2019年,在未达成搬迁协议、未支付补偿款的情况下,厂区被强拆。
2021年,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评估只给394万。企业不服起诉,法院认定评估程序不合法,直接撤销了补偿决定。随后双方重新谈判,2022年1月,政府与企业签订了27份《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总补偿金额达1.5亿元。
协议签了,钱却迟迟不到位。 从2023年到2026年,企业先后只收到500万元,剩余1.45亿元被以各种理由拖欠。政府方面先是说财政困难,后来又提出"城市更新""卖地筹款""拿门面房冲抵"等方案,但没有一个落到实处。企业多次发函催要,甚至表示正在债务重整、急需资金保岗位,依然没能推动政府履约。
圣运律师提醒: 很多企业主和政府签了补偿协议后,以为"白纸黑字定了就稳了",结果政府拖着不给,自己又不敢撕破脸。其实行政协议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政府不履行,企业完全可以通过诉讼+强制执行的组合拳,把该拿的钱一分不少地拿回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明确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9〕17号)第十九条进一步规定:
"被告未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结合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并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被告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无实际意义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圣运律师解读: 行政协议是"合同+行政行为"的双重结合。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签了字、盖了章,就和普通民事合同一样具有约束力。不同的是,如果政府违约,你打的是"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法院必须受理,而且政府不能随意以"财政困难""领导换届""政策调整"为由单方面不履行。
协议里约定了付款时间,政府没按期付,除了本金,还得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圣运律师帮你算一笔账: 假设协议约定2022年3月付清1.5亿,但政府拖到2026年还没付完,这期间的利息损失就是企业的直接损失。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1.45亿元拖欠4年的利息,是一笔不小的数字。这笔钱企业有权一并主张。
拿到生效判决后,政府如果还不主动付钱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圣运律师提醒: 在行政协议案件中,如果法院判决政府履行付款义务,政府拒不履行的,企业作为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
直接划拨政府财政账户资金;
查封、扣押政府名下的资产;
对政府负责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财政困难不是免责理由。 政府账户里没钱,可以申请执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或者执行政府名下的其他资产。不能因为一句"区里财政困难",就让企业的合法权益无限期悬空。
这是起诉的基础材料,缺一不可:
证据类型 | 具体内容 | 圣运律师提示 |
行政协议原件 | 27份《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 | 核对协议上的政府公章、签约主体、付款时间、金额 |
付款记录 | 银行转账凭证、收款回单 | 证明政府只付了500万,剩余1.45亿未付 |
催告记录 | 企业发给政府的催款函、律师函及送达回执 | 证明企业多次催告,政府拒不履行 |
政府回复 | 政府关于财政困难、拟以房抵债等书面复函 | 证明政府自认欠款,但无实际履行诚意 |
损失证明 | 债务重整材料、员工工资表、供应商欠款凭证 | 证明逾期付款给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 |
在起诉前,建议先发一份《履行行政协议催告函》,给政府设定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如15日或30日)。内容写明:
"贵府与我司于2022年1月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约定补偿款共计X亿元,应于X年X月X日前付清。截至本函发出之日,贵府仅支付500万元,剩余1.45亿元逾期未付。现催告贵府于收到本函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补偿款及逾期利息一次性支付至我司指定账户。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司将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圣运律师提示: 这一步不是走过场。催告函可以证明政府"经催告仍不履行",后续起诉时法院更倾向于直接判令履行,也为申请强制执行扫清程序障碍。
案由: 不履行行政协议法定职责纠纷。
诉讼请求建议写三项:
判令被告继续履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支付剩余补偿款1.45亿元;
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1.45亿元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同期LPR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起诉状核心话术:
"原、被告签订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系行政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作为行政机关,理应带头履约、诚信履约。现被告逾期未支付补偿款,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七十八条及法释〔2019〕17号第十九条,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协议并支付逾期利息,于法有据。"
如果法院判决支持企业,政府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付款,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交: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生效判决书原件;
企业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政府财产线索(如已知政府银行账户、名下资产)。
圣运律师提醒: 执行阶段要主动向执行法官提供财产线索。如果政府声称"账户没钱",可以申请法院:
查询政府及其下属部门的银行账户;
查询政府名下的土地、房产、车辆等资产;
申请将政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主要负责人限制高消费。
这起食品加工企业的遭遇,给所有被征收企业提了个醒:和政府签了补偿协议,只是维权的第一步,拿到真金白银才是最后一步。
很多企业和政府签完协议后,被"财政困难""正在筹款""领导在协调"之类的话一拖就是几年,结果错过了诉讼时效,或者错过了最佳执行时机。圣运律师提醒:行政协议受法律保护,政府不履行就是违约,违约就要承担责任。
记住一句话:协议签了,政府不给钱,别干等。催告、起诉、执行,三步组合拳打出去,法院会帮你把该拿的钱一分不少地执行到位。财政困难是政府的事,履约付款是政府的法定义务,这个账不能赖,也赖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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