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贵州毕节的王女士是龙官桥水库淹没区的村民。跟她同村的还有赵先生、陈先生两户,三家房子都在水库建设红线内。
水库项目启动后,镇里给的说法是:你们村山体有裂缝,为了安全,紧急避险,马上搬。可王女士他们的补偿协议一直没签,安置方案也没看到正式文本。
就在镇里下发"紧急避险通知"的第二天一早,三户人家的房子同时被推平了。王女士当时在外面,回来只看到一片瓦砾。她去找镇里要说法,镇里说这是地质灾害避险,是为你们生命安全考虑,不能算违法。
二、律师介入
王女士、赵先生、陈先生三户一起找到了圣运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分别帮三家提起了行政诉讼。
庭审中镇政府还是那套说辞:村里有山体滑坡隐患,持续降雨可能引发泥石流,他们是按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避险,不该算违法。
团队律师反驳:第一,真要是紧急避险,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也该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镇里自己定方案自己拆,主体就不对;第二,避险是让人先撤出来,不是把人房子拆了;第三,三户人家都是水库移民,本质还是征收补偿问题,拿避险当壳子绕开法定程序。
三、法院判决
三起案件法院分别判决,结果一致:
不管是征收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都必须在完成补偿安置后,由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拿到法院裁定前,行政机关无权直接拆房。
本案中,三户村民都没签水库移民安置补偿协议,镇政府拆房前没作行政决定、没催告、没听取陈述申辩、没作强制执行决定、没公告,一连串法定程序全跳了。
法院判决:确认镇政府拆除王女士、赵先生、陈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四、律师说两句
同一个项目、同一种套路、同一天拆房,三户人家接连胜诉。这说明什么?说明镇政府那套"紧急避险"的说法,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圣运王有银律师团队提醒库区移民:水库建设搬迁是有正规程序的,移民要签安置协议、要给宅基地或安置房、要发搬迁补助。遇到拿"避险"当幌子的强拆,别自己先散了,几户人家联合起来,请专业律师一起打,胜诉率往往比单干高得多。
FAQ
Q1:同村多户被强拆,请同一个律师好吗?
A:可以。同一项目下多户被强拆,事实和法律依据相似,联合委托律师既能分摊成本,也能形成合力,更有利于推动问题解决。
Q2:水库移民搬迁有什么法定补偿?
A:一般包括房屋补偿、场地补助、搬迁补助、过渡期生活补助、生产安置补助等,具体按当地移民安置规划和补偿方案执行。
Q3:政府说"地质灾害紧急避险",村民必须马上搬吗?
A:政府可以组织临时撤离,但必须妥善安置人员,不能直接拆房。对避险行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复议或诉讼主张权利。
Q4:强拆后房子没了,怎么证明自己的损失?
A:强拆前的照片视频、房屋产权证、装修记录、物品清单都可以作为证据。因行政机关原因导致无法举证的,举证责任由行政机关承担。
Q5:确认违法后能要求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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