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圣运律所 作者:圣运律师
导语: 河南省某县,曾先生等44户村民2013年所在村民小组4.16余公顷土地被省政府批复征收,可十多年过去,村民查不到自己承包地的共有人、准确面积和四至范围。2025年1月44人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信息公开,该局答复"属不动产登记资料,去乡镇查";乡镇却说资料不在自己这里。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律师代理44人起诉,襄城县法院判决:撤销农业农村局答复书,责令30日内重新处理。
曾先生等44人均系河南省某县十里铺镇小张庄村四组村民,在本村有承包地。2013年8月,河南省政府作出征地批复,批准征收小张庄村四组土地共计4.1648公顷(含耕地4.052公顷、其他农用地0.1128公顷),作为该县2013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土地被征后,44户始终不清楚自己承包地的权属登记、共有人、面积和四至。2025年1月7日,44人共同向县农业农村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申请人户所在村内合法承包地登记的共有土地使用权人、准确土地面积及四至范围"。
2025年2月18日,农业农村局作出答复:申请内容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属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不属公开范围;登记档案都在乡镇,可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查阅。
村民又向十里铺镇政府申请,2025年5月21日镇政府答复:2017年县农业农村局曾委托第三方公司来镇里开展确权,但第三方未把小张庄村确权资料留在乡镇;镇里反复查找也未发现相关资料。农业农村局让找乡镇,乡镇说资料不在自己这里——44户的承包地信息就这样被来回"踢皮球"。
王有银律师团队代理44户起诉后重点提出三点:
第一,农业农村局是法定制作、获取单位。依《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的管理,组织采集、使用、更新、保管。承包地权属、面积、四至数据,正是其在履行承包合同管理职责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属公开范围。
第二,答复逾期且未依法延期。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8日收到申请,迟至2月18日才答复,已超《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20个工作日,且未提交证据证明办理延期。
第三,答复未考虑土地已被征收的事实。农业农村局一方面说"档案都在乡镇",另一方面又在答辩中自认"2013年土地已被征收、2017年确权时不可能再登记、没有制作保存"——既然土地2013年已被征、承包合同已终止,所申请信息客观上已不存在,农业农村局应在法定期限内针对这一事实作出说明,而不是简单指引去乡镇;且其始终未提交任何调查、核实、检索证据,答复缺乏事实依据。
襄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依《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行政机关履职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属政府信息。农业农村局系44人申请信息的制作或获取单位,所申请信息属公开范围。
关于期限,2025年1月8日收到申请、2月18日答复,未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亦未证明延期,逾期答复违法。
关于内容,案涉土地2013年经省政府批复征收、承包合同依法终止,申请的承包地登记信息已不存在;农业农村局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告知去乡镇查阅,未考虑土地已被征收的事实,且未提交调查、核实、检索证据,答复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法院依《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判决:一、撤销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18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二、责令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对44人申请重新作出处理。受理费50元由农业农村局负担。
该案由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全程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是征地案件的重要一步棋。不少村民以为申请信息公开就是"问个话",行政机关随便答一句就能挡回来;这份判决把三道关把住了:是不是法定制作获取单位——是就不能往外推;有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超期违法;答复前有没有真的去检索——没有检索证据,答复就是"拍脑袋"。
还要注意:土地2013年被征、承包合同已终止,申请的承包地登记信息在法律上已不存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农村局正确的做法,是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土地已被征收、承包合同终止、信息不存在"作出书面说明,而不是一句"去乡镇查"。这既是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也是对被征地农民知情权的尊重。
Q1:向农业农村局申请承包地信息公开,被推到乡镇怎么办? 可起诉撤销答复。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系承包地数据管理单位,应依法履行公开职责;答复未考虑土地已被征收、未提交检索证据的,法院可判决撤销并责令重作。
Q2:信息公开答复超过20个工作日,违法吗? 违法。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需延长的应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Q3:土地已被征收,还能申请公开原承包地登记信息吗? 可以申请。行政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土地已被征收、承包合同终止、信息是否存在"作出书面答复;简单推诿、不检索、不说明的,可起诉要求撤销并责令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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